全校各部门:
按照独生子女医药费管理的有关规定,享受原经济学院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政策的教职工,其子女2017年在14—18周岁之间的,按照男单女双的政策(2017年,独生子女其父亲在我校工作的),可以自愿参加独生子女2017年医药费的统筹;另:政策内二胎家庭,第一个小孩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政策,两个小孩均需按照男单女双政策参加儿童统筹。即每月每个小孩缴纳20元(由财务处从其母亲工资中代扣),就诊时发生的医药费自付部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增加5%。
请自愿参加统筹的教职工填表。并以部门为单位于12月31号前集中交到仙林校医院220室或福建路校医院挂号室,逾期作为不参加统筹医疗对待。
部门: (公章)
后勤保障处
2016年12月1日